在全省美发美容业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政府下发专项通知 我会承担具体工作
8月14日,省服务业委以辽服发[2012]6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服务业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美发美容业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拉开了首次在我省美发美容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帷幕。决定从8月中旬起至11月底,将进行我省四星级和五星级评定工作搞完。
通知将美发美容企业划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5个等级。五星、四星级企业由各市推荐,省美发美容业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而一、二、三星级店的评定工作由各市负责。同时,对原有的各类等级店(院、厅)重新审定。
通知明确,由省服务业委、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及各市服务业委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辽宁省美发美容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全面负责全省美发美容业等级评定工作并具体组织开展四星级和五星级的等级评定。省美发美容业等级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由程利国兼任。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严肃认真,确保评定质量。
这次整个评定将由省财政部门拨专款进行,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评定具体工作由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承担,体现了政府购买服务,而协会担当政府工作助手的新时期协会工作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