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服务业委关于印发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文件
辽服发〔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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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服务业委关于印发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
专项贷款扶持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绥中、昌图县服务业委:
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
贷款扶持工程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解决辽宁省小微商贸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工商银行决定联合在辽宁省实施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在全省范围内解决万户商贸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使万户小微商贸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在经营规模、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方面实现倍增。同时,通过万户小微商贸企业的影响和带动,促进全省小微商贸企业改革与发展。以业态创新和机制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整合小微商贸企业资源,使现有的小微商贸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新建的小微商贸企业焕发出勃勃生机。全省的小微商贸企业逐步走上“专、特、精、灵、便”的振兴发展之路,全省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出现一个大发展、快发展的局面。为辽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扩就业、稳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该工程由辽宁省服务业委系统、辽宁省工商银行系统及大连市工商分行系统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委系统负责小微商贸企业标准制定、摸底调查、推广宣传、名单推荐、培育扶持、跟踪指导。辽宁省工商银行系统负责贷前资格审查、确定受信额、发放贷款,收息还本、风险防范。
二、工程主要内容
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以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中推广逸贷公司卡为载体具体组织实施。
逸贷公司卡是以POS交易均衡的商贸小微企业为目标客户,以公司信用卡为介质,以商户POS流水为授信依据,以商户POS收单收入为还款保障,无担保、无抵押的循环信贷。
小微商贸企业持续经营满2年,年收单交易额在30万元以上,年POS交易额均衡,均可申请办理。工商银行依据商户前12个月的收单总额,一般按照30%比例给予授信额度(比较好客户比例最高达到50%)。商户通过POS刷卡,办理分期业务,期限最长为2年,手续费(即利息)2—6期为6.72%,7—12期7.20%,13—24期7.38%,按月等额本息偿还。商户归还分期金额达25%以后,已归还部分可再次循环使用,用于下一笔分期付款消费。
逸贷公司卡优势是申请流程快速、手续简便,按比例精确授信,300万元(含)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同时为商户提供“定时、定向、定额”增值服务功能,帮助中小商户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小微商贸企业标准
1.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2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5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年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3.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1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1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5.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1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6.家政、美容美发、洗染、沐浴、照相、健身、娱乐等服务业。从业人员5人以上,1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年营业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四、政策措施
在实施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过程中,各级政府要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针对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促进全省小微商贸企业的发展。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19号)所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要落实好税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延长税收政策优惠期限,清理涉小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使其在全省商贸流通行业的小微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为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给予贴息政策。各市对工商银行给予小微商贸企业的贷款适当予以贴息,资金从省下拨给各市的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3.省工商银行推进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将在逸贷公司卡业务要求的基础上,扩大融资对象的准入范围,将使用其他银行或银联POS的小微商户纳入融资目标;争取对使用POS不满一年和没有使用POS的小微商户也纳入融资目标。同时对客户准入、发卡授信、还贷保障等环节手续科学设计等方面出台新的政策措施,上述政策一经总行批准,由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另文下发。
4.省政府将设立专门工作经费,用于该工程实施。各市政府也要从服务业发展资金中拨出专款,用作本地区实施该工程的工作费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是省政府在新年度促进全省商贸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解决其融资难、贷款难的有效办法,省财政还将拿出一定的风险金予以保证。为此,各市政府及各级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真正提高认识,努力加强领导,切实摆上日程,组建专门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层层分解指标,严格明确责任,把这项工程抓实抓好。通过实施该工程,各级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机构,落实人员,与本地区的小微商贸企业建立起联系帮扶制度,实施重点帮扶,指导其用好贷款,用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该工程载体逸贷公司卡产品是中国工商银行为我省小微商贸企业融资贷款推出的新产品,只有得到全省小微商贸企业的认知、认同、认可,才能真正取得实际成效。各市政府及各级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的宣传,特别要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还要发挥商贸流通行业各种学会、协会的作用,抓好该项工程的宣传工作。
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实施全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是促进全省小微商贸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新举措、新任务。为此省、市、县(区)各级服务业委、工商银行在实施该项工程中,都要选树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保证取得预期效果。
4.按照规定标准,搞好摸底调查。实施该工程涉及商贸领域的批发、零售(便利店、便民店、超市)、仓储、住宿、餐饮、家政、美容美发、洗染、沐浴、照相、健身、娱乐等多种业态。范围广、企业多、难度大,不仅包括市,还包括县(市)、区。各市政府要组织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省政府下达各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指标,把任务落实到县(市),分解到区。同时,要利用工商、税务部门所掌握的资源,认真组织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使这项工程切实涵盖到全省全部小微商贸企业。
5.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各市政府及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省政府分配的任务指标(附件1),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按数量完成。同时按小微商贸企业的行业分类,分别填写小微商贸企业调查表(附件2),并将调查表及电子版于2014年4月底前报省服务业委法规处(联系电话024—86894875,邮箱86894875@163.com)。省服务业委统一将全省小微商贸企业融资贷款名单提供给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各市服务业委还要将调查情况与所在市工商分行搞好对接,具体办理逸贷公司卡业务。
6.建立统计体系,实行目标考核。为了实施好该项工程,要以市为单位,建立统计体系,凡列为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四年行动计划的企业,都要逐企登记造册,搞好跟踪服务,定期反馈信息,使融资贷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还要以实施该项工程为契机,对全省小微商贸企业按类别、分行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建立小微商贸企业数据库,为今后指导小微商贸企业改革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工作基础。同时,省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市实施该工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该工程的小微商贸企业的受贷数量、解决融资贷款的额度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 辽宁省万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名额分配表
2. 辽宁省小微商贸企业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