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辽宁省政协委员程利国:把纹、绣眉项目纳入生活美容项目
本新闻转载自2015年1月28日的“人民网—辽宁频道”,敬请周知。
人民网沈阳1月28日电(陈扶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美发美容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会长程利国更加关注群众在追求美丽过程中的消费权益。1月28日,记者在政协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上见到了程利国。
去年,程利国提出“关于实施美发美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建议”、“关于整顿取缔无照经营的美发美容店的建议”。程利国的建议得到了辽宁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4年,辽宁省工商局、省服务业委员会、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下发了“辽宁省美发美容业侵权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红头文件,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规范辽宁美容行业、打造和谐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群众追求美丽的权益。
今年,程利国提出“把纹、绣眉项目列入到生活美容服务项目中”的建议。目前的纹绣项目被归为医学美容的服务项目中,普通的美容院不可以开展这项服务。但实际上很多的生活美容院也在利益的驱使下偷偷地开展纹绣项目。同时与纹绣技术有着相同性的纹身项目馆却遍布在大街小巷,而且相关管理也比较混乱,两者之间在技术上是相同的,“为什么纹绣不能在美容院开展呢?”
程利国建议政府明文规定开展纹绣项目的美容院要开设出来一间卫生消毒室,并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在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手续上增加一些设置标准。美容院可以聘请一些有资格的护士等医疗机构人员从事纹绣项目的服务,在卫生安全上有所保障,这样就可以开展纹、绣眉项目了。
同时,程利国委员也提出了一些方便百姓生活方面的建议:在设置电子警察拍照系统的同时要设置拍照提醒牌或固定标记,让驾驶人引起注意;设置群众举报信箱或热线电话,对不以教育为目的、以罚款创收为目的的电子拍照系统进行监督举报;拆除为产生拍照罚款而设置的过密信号灯。例如:在胜利大街与南五马路交叉路口处,沿胜利大街继续向南行驶百米内就会遇到至少2组信号灯;在有左转的路口提前设置标记,让驾驶员明确左转的车道位置及数量,避免到了信号灯处才发现站错道;合理设置绿灯的通行时长。特别是在同一名称道路上相隔不到200米的几个信号灯应该保持绿灯同时亮,红灯同时亮。例如在胜利大街中山路交叉路口至中山广场路段,从民族街至重庆北街、兰州街、北二马路几组信号灯就存在一组绿灯亮后刚起步,就马上遇下一个红灯踩刹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