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程利国:维护群众追求美丽的权益
本文转载自2015年1月19日的《辽宁日报》,敬请周知。
本报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美发美容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省政协委员、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会长程利国更加关注群众在追求美丽过程中的消费权益。
程利国经调查发现,全省美容美发从业人员达到30多万,有近8万家门店。然而,据省消协近几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发布的消息,该行业的投诉率排在第6名。一些发廊或美容院凭空消失,造成消费者办理的各种会员卡无法兑现或得不到相应服务的新闻消息屡见报端。经核实,这些发廊或美容院多数都是无照经营的,没有任何正规的审批手续,而且这些商家在安全和卫生上均无法保证。大多数从业人员均无职业能力证书(等级证),不具有从业上岗资格。消费者的利益也很难有保障,消费纠纷增加,消费投诉增加。
美发美容行业属于服务业,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行业自身,也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此,程利国提出“关于实施美发美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建议”、“关于整顿取缔无照经营的美发美容店的建议”。程利国的建议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4年,省工商局、省服务业委员会、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下发了“辽宁省美发美容业侵权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红头文件,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规范我省美容行业、打造和谐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群众追求美丽时的权益。
□顾宁本报记者 / 关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