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始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主任记者 唐葵阳)4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官网获悉,全省今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日前开始。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在全省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均可按选拔程序申报。选拔条件分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两大类。
2014年国家核定全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控制指标数为1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含沈阳市10名,大连市10名),高技能人才10名。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实行专业技术人员限额推荐、高技能人才不限额推荐的办法。
专业技术人才要求近5年来取得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需要具备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等8项条件之一。
高技能人才要求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同时需要具备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等8项条件之一。
在辽的中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队系统工作人员,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4年2月27日之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不列入此次选拔推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