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沈七千余家发廊六成是无照经营
本新闻转载自2014年7月19日的《辽沈晚报》,敬请周知。
省工商局、省服务业委等将整治无照经营、强制消费者消费、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等违法的黑心美容美发店。
昨日,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会长程利国介绍,仅以沈阳市为例,目前沈阳有美容美发企业近万家,美容和美发商家比例为3:7,而在七千余家发廊中约有六成商家是无照经营。此次联合整治正是针对美容美发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程利国表示,从今年上半年抽查情况来看,500家店面100平方米以下的发廊,70%没有营业执照或是从业人员专业的资格证书。
不少顾客在没有经营资质的美容、美发店里办储值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给顾客办完卡,商家跑路事件也时有发生,还有不少商家使用“三无”的低价产品,这都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侵权。“这次我们就要抓典型,给无照商家办理执照的时间,遇到恶意不办执照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程利国说。
今年6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指出,对不具备办理许可证条件及无证照经营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这是辽宁省首次开展此项行动,对冒用他人名义的经营者、不具备资格的美发美容培训教育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具备办学资格的美发美容培训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和广告发布进行规范,从而净化美发美容行业市场经营环境。
针对美发美容消费服务中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将重点查处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价格、功效、适用范围以及服务作虚假或误解的宣传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开展医疗美容手术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及强制消费者消费或者收费前不明示的行为。
另外,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都在此次查处之列。